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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9月14日 星期二

手足之爭,父母要不要調停?



作者:陳姝蓉


「媽,你看他啦,每次都要拿我東西!」「你才是,自己有筆不用,為什麼要用我桌上的」

只要家裡不止一個小孩,這樣的爭吵可能每天都要上演好幾回,小則大小聲個幾回合就結束,大則動手動腳的不在少數。很多父母可能都為了這些事情感到困擾,如果不介入,是否會越吵越烈?有時候是父母自己受不了爭執。如果介入,又可能會引發「不公平」的效應!

「齁,為什麼每次都叫我讓弟弟/妹妹?」「為什麼每次都打我?他也有錯啊....」手心手背都是肉,怎樣才能讓手足和平相處?


手足競爭搶的是眼前的東西,還是父母的關注?


如果你家有兩個以上的小孩,是否曾經出現過這個場景:放學回家的時候,小孩們嘰嘰喳喳地搶著要說今天在學校發生什麼事情,大家都想搶先發表意見,誰也不肯讓誰,直到父母不得不出面「維持秩序」,甚至動用猜拳、排序等方式來決定發言順序。

每個孩子都想要得到父母的關注,但一對父母,卻得要把自己的注意力分給不同的小孩,如果父母的關注,是孩子們渴望得到的資源,那麼,手足競爭,搶的就是誰能分到比較多的資源。

有些時候,我跟父母們分享這個觀點時,父母們都會面露難色說:「我已經盡量公平了....」。是啊,這真的很難,但對孩子而言,渴望的通常是獨占,而不一定只是公平而已。

當孩子得到父母的關注,感受到自己對父母而言是重要的、是獨一無二的,此時,逐漸會長出覺得自己是被在意的、是有價值的感受,進而感覺自己是重要的、有價值的。這是親子關係中,相當重要的連結,也是孩子從父母的眼光中,認識自己與肯定自己的過程。


如何展現對各自手足的關注?


對於手足競爭,常常吵著要關注的家庭,我常跟父母討論的是,能否給予手足有「各自獨處的時間」,讓各自都能感受到被關注。有的時候可以利用上學空擋的時間差,比如老大已經去上課了,老二還在家的時間,或者是老二午睡時,可以跟老大說說話等等。

有些父母表示,生活就夠忙了,很難有單獨的時間陪小孩,或許時間不用多,每週一次20-30分鐘,可能是週末的一小段空擋,陪孩子單獨到公園去騎車、踢球,或者在校園裡散散步,隨便閒聊點什麼,有時不用急著回應孩子,聽他說就好。當孩子感覺到自己已經被看見,有時候就不那麼需要透過吵鬧來得到關注,也就不一定需要調停。

此外,是找到孩子各自的亮點,比如老大很有創意,常常有些鬼點子,老二則是體能好,跑得快,肯定各自的長處,但切記不要拿對方的長處來比較另一個小孩,這其實就失去了肯定的意義。


依照發展階段給予資源或責任


父母處理手足競爭的議題時,在資源分配上,很常做的是人人有份。也就是買東西的時候,每人都有一個,分配家務的時候,也同樣要每個人都做。這想來好像也合理,但是否會遇到另一個問題是,孩子的年齡發展有差異,會做的事、能做的事、所需要的回應各有不同,此時要以平等之姿,處理孩子的差異,好像又會產生不符合孩子需求的處境。

怎麼說呢?假設老大已經國中了,要和同學一起出去逛街,拿了500元的零用錢,此時,老二才小學三年級,說他也要一樣的待遇,才叫做公平。但身為父母的你/妳,是否要同意?又或者,哥哥常常被要求做比弟弟更多的家務,因為年紀比較大,會的事情比較多,但哥哥卻覺得委屈,不然不要當老大好了,此時父母是否又傻眼了,因為不可能啊....

比較合適的方式是,依照孩子發展的年齡,與他們討論需求的差異、以及能力的差異。比如,如果能自己過馬路、注意陌生人、管理金錢等等,才能自行外出,或是因為長高了,可以清理高一點的櫥櫃,至於實際上要如何分配、給多少資源,都是可以經由親子一起討論來訂定,而不是父母單方面規定,這樣就能給孩子比較多的彈性,給予孩子表達,怎麼樣是比較公平的做法。


即使是老大,也還是孩子


手足競爭中,有一個非戰之罪叫做「長兄如父、長姊如母」這句話,常常身為老大的人都被要求要照顧弟弟、妹妹,或者是多讓弟妹一些。

記得我的孩子小的時候,老二剛上小學,老大每次一下車就自己衝進校園,有次我抱著困惑問他,我看別人家哥哥姊姊好像都會等弟妹,牽他們的手,但你好像沒有想要這麼做,為什麼呢?他回答:「我當年上學的時候,也沒有哥哥姊姊牽我的手,我也自己進校園了,我想他也可以。而且,我大他沒幾歲,為什麼我要照顧他?」說得有理!

照顧孩子,是父母的職責,所謂幫爸媽照顧弟妹,可能在30-40年前,孩子生得多,兄姊可能都比弟妹大上10幾歲,自然而然會協助照顧,即使如此,也不是必然,兄姐就是得承擔或負責照顧弟妹。

因為他/她也還只是個孩子,仍然會有孩子的渴望,想向父母撒嬌、期待得到關注和寵愛、有人可以依賴,而不需要時時刻刻得要像個大人一樣,承擔責任,瞻前顧後。


交給孩子自己解決衝突和矛盾


講到這裡,好像都沒談到要不要「調停」這件事。如果手足競爭的根源,來自於父母的關注和資源給的不平均,那麼,回應孩子的需求,給予適當的關注,通常可以少掉一些為了競爭關注而引發的衝突。

但有時候還是不得不,兩三個小孩在一起,就有你想做的事情我不要,你想吃的東西我也要分,這種情況,我覺得父母只需要給一個大原則:例如:動口不動手。動口--表達自己的需求,而不只有發洩情緒。不動手--不強行搶奪或互打。

又例如:遊戲時間只有30分鐘,玩具要怎麼分配?可以輪流、平分時間、或者猜拳,當然也可以商量、妥協。如果這些方式都無法談妥,兩人都堅持要使用較多時間或選取自己最愛的玩具,父母可以個底線,比如說:「談不妥就無法開始玩」、或者「無法協商就要接受父母分配」等等約定。孩子們都很聰明的,與其損失全部,妥協還可玩到一部分。


處罰時也須留意各自的責任


如果因為弄壞玩具或是破壞規則而吵起來,父母要執行處罰時,也需要留意,各自承擔自己的責任,而不是由其中一個代為受罰,這種情況通常發生在老大,或是家裡比較調皮(容易有行為問題)的那個人身上。

什麼叫做各自的責任呢?比如說:兄弟玩遊戲時弄壞了玩具,當時正在玩的是哥哥,可是因為弟弟沒有遵守約定的時間提早來搶,以至於拉扯之中,造成損壞。此時,可以請哥哥試著協助修復玩具,弟弟可能要受限5分鐘不能玩玩具。這樣,從自己的經驗中,哥哥有機會體驗到,搶奪玩具可能得要自己修復,而弟弟則會感受到,原來急著去玩,反而損失更多遊戲的時間。

為了能釐清孩子爭執過程中的責任,好好的聽孩子說,這過程發生了什麼事情,就相對重要。一方面為了釐清,孩子犯錯的議題焦點,另一方面,也可幫助在孩子訴說的當下,陪孩子一起調節情緒,讓他感覺自己的委屈(不管哪一方),被父母聽見了,這個環節,也可讓孩子再次感受到自己的心情被父母所看重,情緒消化了之後,要再和孩子談規則,也比較容易溝通。


我想,手足競爭是父母很頭痛的問題,但很多時候,手足競爭也是父母無意之間所引起的。父母可能不自覺自己偏愛某些特質的孩子、或對某些行為特別難以忍受而習慣指責特定小孩,常常沒時間聽孩子好好說委屈,誤解了他們,都會使孩子也無意識地回應以不恰當的行為,或是抗議、雖然只是為了引起關注,但常常引發更激烈的衝突或委屈。若能提早關注不同孩子的需求,給予適時的回應,就有機會減少手足競爭的發生,不需調停的時候,陪伴孩子的時間,就會變得更輕鬆又有趣,是不是一舉兩得呢?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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